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刑事诉讼一审不服的上诉

123发布时间:2016年5月20日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一审后,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该如何提起上诉呢?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109990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