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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寺院住持自制药酒治病致人死亡被判刑10年

123发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北京一家寺院的住持于某用自家祖传的药酒为人“治病”,致25岁的张女士身亡。8日从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获悉,于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法院介绍,于某两年前来到北京昌平区担任某村内寺院的住持。于某在宣扬佛法之余,还凭着一副“祖传秘方”,用多种中药配置的药酒为人治病。于某称自己并未收钱,患者给的都是“香火钱”。

  2011年3月,张女士慕名来到寺院找于某看病,后于某给张女士服用自己调配的药酒,治疗风湿、类风湿疾病。同年7月2日,张女士服用该药酒后出现中毒现象,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女士属口服含乌头碱及次乌头碱类物质中毒死亡。经查,于某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公诉机关认为,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某表示自己不懂法,自愿认罪。于某的辩护人则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于某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认为被告人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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