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惯犯再“出手”
入室洗劫黄金饰品
案情回顾:
黄金戒指,黄金项链,黄金耳坠,刘某犯盗窃罪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再次入室行窃得手。不料逃窜时被抓个正着。近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今年刚出狱不到三个月,他又干起了“老本行’。因手头紧张,8月22日早晨,刘某到五金店买了一副手套和一根撬棍作为作案工具。中午10时许,刘某带着作案工具流窜至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村,见白女士家独门独院,而且是在胡同内,就撬开了门锁。进入房间后,撬开梳妆台抽屉上的锁,共窃得现金524元,黄金戒指2枚,黄金项链一条,黄金耳坠一对,玉坠一个,以及其他财物。事后正欲逃窜,被回家做午饭的白女士发现,于是喊在附近做生意的丈夫。当白女士丈夫拦住刘某盘问时,刘某撒腿就跑,最终,刘某还是被抓住,白女士报警。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地,撬锁入室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私有财产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文/孟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