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

123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当参赌者要求退还所输钱财时,设赌者以暴力相威胁,甚至将参赌者打伤、杀伤并将钱财带走的行为如何定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109990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