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因为市场停电问题,王某带人找到市场电工赵某,在双方争执中,赵某持刀将王某头部砍伤,之后逃跑数年,在家人劝导下赵某投案自首,日前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系昌平某市场一商户,赵某为该市场配电室的电工。
但是,王某心里却认为是赵某成心停电,于是带2个人来到赵某宿舍找赵某理论,继而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王某等人对赵某拳打脚踢,情急之下,赵某拿出了床边抽屉里的菜刀,王某见赵某有刀,感到事态不妙,夺门而逃,赵某在后紧追持刀将王某头部、肩部砍伤(经鉴定为轻伤),后二人被众人拦住。赵某听说王某流了很多血并且住了院,心中十分害怕,就跑到山西打工。直至今年过年回家时在家人的劝说下到了公安机关自首。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赵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赵某使用菜刀砍伤王某的头部和肩部,造成王某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虽然双方发生争执,但赵某亦不应当抽刀伤人,生活中冲突与误会是不可避免的,遇到问题时,理性面对才是正确的态度和解决问题之道。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赵某批准逮捕。